为贯彻我校本科生转专业制度,保障学生的切身权益,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根据《广州华商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拟定本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组织考核、录取、咨询等工作,其组织构成如下:
组长:袁仕海
副组长:陈纯华、杨剑、杨惠茜、张丽娟、谢友财
成员:田宇、张秀丽、马航通、罗嘉欣、韩波勇、吴妮颖、黄恩欣、王子龙、李丹琪、郭思琪、何威义、魏巍、刘璐、邓婕、江苏麟、彭怡美
秘书:陈老师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下列情形的学生,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1.符合《广州华商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五条;
2.学院设置的其他条件:
(1)原专业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
(2)无违纪作弊等不良诚信记录;
(3)对拟转入专业有明确的学习动机和发展规划,并已充分了解其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设置。
(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符合《广州华商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六条;
2.学院设置的其他条件:
(1)已修读课程与拟转入专业核心课程差异过大,且无法通过补修达到基本要求的;
(2)曾因学术不端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的。
三、转专业人数限制
1.转出无人数限制,符合《广州华商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五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六条的情况;
2.各专业允许转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当学期在校生人数的20%,具体比例由学院根据教学资源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并公布,转入人数应符合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生师比标准。
四、选拔方式
学院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选拔,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认知与发展潜质。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每位学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面试环节与内容:
1.自我介绍(2分钟):学生陈述个人基本情况、学业背景、兴趣特长等;
2.专业认知与动机(4分钟):考查学生对拟转入专业的了解程度、学习动机、课程修读规划及未来发展规划;
3.综合能力问答(4分钟):通过情境问答等形式,评估学生的逻辑思维、沟通表达与应变能力。
评分细则: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认知与动机占40%,逻辑思维与表达能力各占30%。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太阳成集团tyc7111转专业面试评分表》。
五、工作流程
公布计划:每学期第十四周前,在学院官网公布各专业可接收转入人数;
学生申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转专业申请表、成绩单及个人陈述等材料;
资格审核:转出学院审核学生材料,转入学院复核;
组织考核:第十五周组织第一志愿学生面试,第十六周组织第二志愿学生面试(如有);
报送名单:按教务处规定时间将拟录取名单报送教务处。
六、转专业学生的学业管理
(一)学业衔接原则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须按转入专业实际执行的四年八学期人才培养方案完成全部课程修读。凡转入专业已开设、但学生未修读的课程,必须补修。学院将在学生转入后首个学期内,组织完成课程与学分认定工作。
(二)课程修读与学分认定
补修要求:对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已开设的前序课程(如大一阶段专业基础课),若学生未在原专业修读或原专业课程无法认定为相应课程,必须予以补修。
学分认定: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已修读的课程,按以下规则进行认定:
相同课程:课程名称、内容、难度及学分与转入专业要求完全一致的,经审核后直接认定为相应课程。
相近课程:课程名称、内容、难度相近,且学分不低于转入专业课程要求的,可申请学分认定,具体认定标准及程序按《广州华商学院学分认定与转换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通识选修课认定:不符合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原专业课程,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可认定为通识选修课学分(不可认定固定课程类的通识选修课)。
学业指导:转入学院需指导学生对转入专业已开设课程和原专业已修课程进行逐门比对与落实,填写《转专业学生学业管理统计表》,并指导学生合理制订修读计划,完成必要的学分认定与课程补修程序。
(三)学生应充分了解转专业可能导致的课程补修压力及延迟毕业风险,慎重提出申请。
七、其它规定
(一)转入我院学生的学业管理按照《广州华商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四章执行;
(二)学生在申请及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要继续在原专业学习,按规定参加原专业的各项教学活动,并参加原专业课程考核。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在下学期开学时到本学院报到,进入转入专业学习。
八、附则
(一)本细则由太阳成集团tyc7111负责解释。
(二)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起开始执行。
九、附录
《太阳成集团tyc7111转专业面试评分表》
太阳成集团tyc7111
2025 年 11 月 5 日